为成功举办北京2008年奥运会,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奥组委”)现征集北京2008年奥运会汽车合作伙伴(以下简称“合作伙伴”)。有意向成为合作伙伴的企业可以参加此次征集,向北京奥组委递交意向文件及本征集公告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具体公告如下:
一、 征集内容
1、征集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汽车行业内有意向成为合作伙伴的企业(以下简称“应征人”)。
2、征集类别:本次征集的汽车类型为除大客车、货车和摩托车外的其他车型及相关服务。
3、权利范围:合作伙伴是北京奥组委赞助计划的最高级别,享受北京奥组委授予的一系列相关权利。
(1)时间:合作伙伴享受权利的时间为自北京奥组委授权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
(2)地域范围:合作伙伴享受权利的地域范围为中国奥委会辖区。
(3)称谓:合作伙伴享有北京奥组委授予的下列称谓:
- 中国奥委会合作伙伴(2005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 2006年冬奥会和2008年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合作伙伴
二、征集条件
1、应征人应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北京2008年残疾人奥运会、北京奥组委、中国奥委会、2006年冬奥会和2008年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提供充足的资金、车辆及相关服务;
2、应征人应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技术力量和服务能力;
3、应征人应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4、应征人原则上应以单一企业品牌参加合作伙伴征集;
5、应征人应保证,无论是否参加合作伙伴征集活动,都不会泄漏任何北京奥组委认为将对本次征集活动产生实质影响的保密性信息,不会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征集公告及是否参加合作伙伴征集活动进行商业性宣传,或者暗示与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北京奥组委或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计划存在任何关联。
三、征集程序
1、北京奥组委2003年11月18日发布征集公告;
2、应征人向北京奥组委提交北京2008年奥运会汽车合作伙伴应征意向文件(以下简称“意向文件”);
(1)意向文件格式文本的获取:
意向文件的格式文本可在北京奥组委网站(www.beijing-2008.org)获取或至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领取:
领取时间:北京时间2003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
每周一至周五9:00-11:30及14:00-16:00
领取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C715室
(2)意向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03年11月28日16:00
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C715室
应征人需当面递交意向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北京奥组委收到意向文件后对应征人进行资格评审;
4、北京奥组委将在北京时间2003年12月8日向通过资格评审的应征人发出北京2008年奥运会汽车合作伙伴征集书(以下简称“征集书”);
5、应征人按征集书中规定的时间向北京奥组委提交应征文件;
6、北京奥组委评审组对应征文件进行评审,确定合作伙伴候选人;
7、北京奥组委与合作伙伴候选人分别进行谈判,最终确定一名合作伙伴。
四、资格评审
北京奥组委将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对应征人进行资格评审(请参见三、3条):
1、应征人的经济实力
2、应征人的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
3、应征人的品牌形象
五、联系方式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市场开发部赞助商处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
邮政编码: 100007
联系人:孙健、戎军
电话: 86-10-84022008转77151,77038,77026
传真: 86-10-64005507
E-mail: sunjian@beijing-olympic.org.cn
rongjun07@beijing-olympic.org.cn
六、北京奥组委对本次征集活动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和决定的权利。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北京2008年奥运会汽车合作伙伴应征意向文件
一、应征人致函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根据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北京奥组委”)发布的北京2008年奥运会汽车合作伙伴征集公告(以下简称“征集公告”),本企业,即[ ],特此向北京奥组委提交如下文件(中英文)各一份:
1、本应征人致函
2、兴趣函
3、数据表
4、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本企业现就提交意向文件之相关事宜,自愿向北京奥组委做出以下保证与承诺:
1、本企业为依据【(国家或地区)】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律实体。本企业具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法定权利填写、签署、提交申请文件,并已取得从事上述行为所必须的企业内部及其它的授权或同意。
2、本企业已仔细阅读征集公告,并同意遵守。本企业在意向文件中提供的所有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本企业同意北京奥组委可为与北京奥组委赞助计划相关之目的,无条件使用本企业在意向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信息,无论该信息是否具有保密性质。
3、本企业确认,意向文件的填写与提交系为北京奥组委了解、评估本企业之目的。是否选择本企业参与北京奥组委赞助计划,北京奥组委享有绝对、充分和最终的决定权。本企业承认并同意北京奥组委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申请”的权力,并且北京奥组委不会对上述行为承担责任,亦无义务向本企业解释其原因。
4、因搜集、获取、填写、递交意向文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本企业自行承担。
5、如本企业最终未能成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合作伙伴,则本企业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此次提交意向文件的相关活动进行商业性宣传,或者暗示本企业与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北京奥组委或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计划存在任何关联。
6、意向文件之签署人系经本企业合法授权之代表,其签署行为对本企业具有约束力。如因本企业未遵守上述声明与保证而给北京奥组委造成任何损失,本企业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本应证人致函一经签署,立即生效,非经北京奥组委书面同意,不得因任何理由被撤回、撤销。
法人代表或授权签字人签字:
盖章:
日期:
应征人致函填写须知:
请应征人按上述内容自行制作应征人致函或至北京奥组委领取电子版本,并请签字或盖章后连同其他文件一并交至北京奥组委。
二、兴趣函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我司有兴趣并愿意参加“北京2008年奥运会汽车合作伙伴”征集活动,并将遵守此次征集活动的规则。
法人代表或授权签字人签字:
盖章:
日期:
兴趣函填写须知:
请应征人按上述内容自行制作兴趣函或至北京奥组委领取电子版本,并请签字或盖章后连同其他文件一并交至北京奥组委。
三、数据表
应征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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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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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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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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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产量(单位: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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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量(单位: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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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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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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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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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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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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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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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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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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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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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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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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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须知:
1. 应征人需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信息,所提供信息如有虚假、隐瞒等情况,应征人自动丧失应征资格并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
2. 货币/单位:人民币/亿元。使用其他货币/单位,请兑换为人民币并注明汇率。
3. 应征人所填数据应为2002年度。
4. 数据表中所列汽车产量和销量指除大客车、货车和摩托车外的其他车型的产量和销量。
5. 请应征人按上述内容自行制作数据表或至北京奥组委领取电子版本,并请签字或盖章后连同其他文件一并交至北京奥组委。
法人代表或授权签字人签字:
盖章:
日期:
四、应征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1、 最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2、 最近三年的每年的汽车销售的数量和金额
3、 应征人认为有必要附加的与公司资格的评估有关的其他任何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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